广东省医师协会召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学习分享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省卫健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的行为,加强管理、监督和指导,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9月1日上午,广东省医师协会组织召开办法学习分享会,协会全体人员参加。
协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罗艳琼以办法设立背景以及办法内容进行逐条学习和重点解析,并就学习贯彻办法,倡导协会人员要始终坚守初心、坚守非营利性质,聚焦主业主职,始终致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始终做到心中有爱,心中有戒。
协会常务副会长吴少林在分享会总结中指出希望全协会人员高度重视办法宣贯,学好用好办法。
文:罗艳琼 编辑:孙巧